青海:极濒危物种普氏原羚栖息地监测已实现全覆盖******
中新社西宁1月10日电 (记者李江宁)记者10日从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获悉,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普氏原羚栖息地监测面积达639.08平方公里,对该物种栖息地监测已实现全覆盖。
普氏原羚是中国特有的哺乳动物中数量最少的物种,也是中国甚至世界有蹄动物中处于最濒危的物种。青海湖周边是普氏原羚在世界上仅存的栖息地。
普查显示,2007年,普氏原羚种群数量在300余只左右,比大熊猫数量还少。在官方及民间各界10多年的努力下,几近灭绝的普氏原羚物种逐步摆脱濒危处境,种群有了明显的恢复。普氏原羚野外种群数量恢复至3000余只。
2022年8月,官方机构对普氏原羚产羔期种群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共划分为6个分布区,含观测样区16个,这16个观测样区散布于青海湖流域的海北州刚察县、海晏县、海南州共和县、海西州天峻县四县境内,涵盖普氏原羚在青海湖流域内所有栖息地。
据统计,调查观测样区总面积为639.08平方公里。其中保护区内观测样区总面积220.10平方公里,保护区外观测样区总面积418.98平方公里。
“普氏原羚作为濒危物种一直以来是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但目前人们对普氏原羚的认识还不够深入,通过对普氏原羚栖息地的监测,可以了解普氏原羚分布状况和种群数量,以及栖息地植被和土壤等影响普氏原羚生存的主要因素,提出普氏原羚保护与管理的对策,为有效保护这一濒危物种奠定基础。”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然保护科科长孙建青说。(完)
贵州省17部门联合出台社工人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391.htm,id:1303246391
1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期,贵州省民政厅牵头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悉,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和《贵州省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继《贵州省社会工作者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后,出台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的发展目标、指标任务和办法举措,对当前和未来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实施意见》表明,“十四五”时期贵州省将建成1509个社工站,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社工人才队伍突破10万人,其中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达到5000人、新增社会工作重点人才不少于400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累计超过7500人;社工人才支撑平台不低于100家。《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设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阵地,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持续树立“社工黔行”品牌形象;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加快建立社工人才资源竞争优势,增强相关部门对社工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力争在相关领域形成一批社工人才。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社工人才工作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自觉接受当地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定期督促社工人才工作落实情况,建立负面清单和通报考评制度,确保社工人才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实施意见》强调,相关部门是本行业领域社工人才队伍的培养主体,要定期总结系统内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情况,按照实际需要分类开发、设置和配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地落实岗位薪酬待遇。要优先开发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社工人才专业岗位,优化整合社会服务项目,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统筹安排进预算,让社工人才投身基层、安心工作。
据了解,《实施意见》从起草到出台耗时一年多时间,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社工人才发展积累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贵州社工人才发展面临的新环境、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通过大量调研走访,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专家学者和一线社工的意见建议,最终推动文件出台。据悉,《实施意见》在厘清社工人才类别,拓展社工人才发展领域,丰富社工人才培养渠道、强化社工人才激励措施等方面呈现诸多政策亮点。(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