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台海观澜:闽台经贸合作基础牢动力足******
中新网福州12月21日电 (记者 龙敏)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在三明市设立,海峡两岸规模最大石化合作项目——福建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投入商业运营,最具影响力的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平台——两岸企业家峰会在厦门市召开年会......进入12月以来,闽台经贸合作好消息连连。
展望未来,涉台专家21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认为,闽台经贸合作基础牢、动力足。
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福建始终处于前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发展趋势更加明显。截至目前,福建现有台资企业1.1万多家,累计利用台资项目超2.1万个,实际利用台资310多亿美元。福建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所长苏美祥表示,闽台产业融合迈向全领域全业态发展新格局。
作为大陆最大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福建农业利用台资项目数和实际到资规模保持大陆首位;拥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数量居大陆首位;最先启动零关税进口台湾农产品的厦门口岸,成为大陆最大的台湾水果集散中心……闽台农业合作走在大陆的前列。
石化领域更是闽台经贸合作基础牢、动力足的鲜明体现。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由中国石化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旭腾投资有限公司各占50%投比合资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278亿元(人民币,下同),主要包括实际加工能力100万吨/年乙烯裂解等9套化工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码头及储运设施等,年产乙烯百万吨。
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试投产以来运行平稳,目前乙烯单体对台湾销量突破8.5万吨。两岸企业家峰会能源及环保节能产业合作推进小组召集人傅成玉表示,这不仅是海峡两岸企业合作的重大石化项目,也是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成功实践。
随着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的推进,古雷石化基地成为国家发改委唯一确认的大陆台湾石化产业园区和推动两岸产业融合的试验田,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石化基地。“共同推动古雷二期开花结果”,摆上了两岸企业合作的日程。
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宁宁表示,希望两岸企业家以此次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投入商业运营为契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石化产业,做优古雷石化基地,全方位促进闽台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两岸深化各领域交流合作。
2022年以来,福建继续落实“31条措施”“26条措施”“11条措施”“农林22条措施”等惠台举措,积极协助台商台企纾困稳产,支持台胞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创造条件帮助台青实习就业创业……件件实事让台胞台企有感。
尤其是,在全球投资贸易萎缩、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背景下,闽台经贸合作依旧逆势前行。以大陆唯一对台综合实验区为例,今年前10个月,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湾地区进出口61.3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出口53.1亿元,同比增长28.8%。
当下,福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台胞台企入闽发展提供了空间和机遇。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在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上表示,福建将进一步推进闽台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帮助台企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进一步为台企在闽投资兴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