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在线旅游平台:“跨省游”“跨境游”逐渐回暖******
中新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刘亮)2023年元旦即将到来,随着中国国内疫情防控措施持续优化,出入境政策进一步放宽,“跨省游”和“跨境游”逐渐回暖。
中国在线旅游平台去哪儿29日披露的数据显示,2023年元旦期间出发的机票预订量逐日增长,单日最高增幅达30%。北京、成都、广州成为中国第一波开启跨省出游的地区。
在去哪儿平台上,北京出发的机票、火车票预订量率先增长,自23日起,成都、广州、上海出发的预订量增速加快。深圳、杭州、重庆出发的机票预订自25日起提速。从热门目的地看,成都、北京、三亚、上海、海口、重庆、昆明、深圳、广州、西安是最热门的元旦跨省游目的地。
去哪儿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郭乐春分析指出,客源地的机票、火车票预订量增长变化,体现出城市消费能力的恢复情况。从目前元旦机票预订情况看,一线、新一线城市率先进入恢复的快车道。
除了“跨省游”,随着中国出入境政策进一步优化,“跨境游”也逐渐迎来复苏。在去哪儿平台上,27日一天,搜索元旦前出发的国际机票人数,环比上周同一时间增长8.5倍,预订量环比上周同一时间增长1.8倍。
与此同时,国际酒店预订量也快速增长。在去哪儿平台上,26日晚11时至27日,国际酒店预订量环比前一天同时段上涨40%;从搜索量来看,泰国、印度尼西亚、日本、新加坡、韩国和美国是热门目的地。
郭乐春表示,随着28日中国民航部门发布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工作方案,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航班75%客座率限制,更多入境航班座位被放开,这有助于减少旅客的出行顾虑,进一步增强旅客出境旅游的信心。(完)